“衷心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让我实实在在体会到组织的关心和厚爱,让我能尽快卸下‘思想包袱’,更加心无旁骛地投入到工作中去……”近日,官渡区某国有企业干部朱某在接过澄清正名函后,如释重负地说。
此前,官渡区纪委监委收到反映朱某收受贿赂的信访举报后,立即成立核查组,通过调取证据材料、与相关人员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迅速展开核查,最终查明举报内容失实。该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进行不实举报的行为不仅损害了朱某的名誉,更扰乱了营商环境。秉承“谁受理、谁查处、谁核实、谁澄清”的原则,综合考量该问题对干部的影响,官渡区纪委监委采取书面澄清的方式,第一时间向朱某送达澄清正名函。
这次澄清正名的背后,是官渡区纪委监委深入开展清廉云南建设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的一个缩影。官渡区纪委监委紧盯企业反映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社会普遍关注的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建立分管领导定期分析研判、预警预测、专项督查工作机制,提供监督保障。
官渡区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建立重要信访举报领导包案机制,完善澄清失实检举控告工作流程,对澄清正名的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工作要求等进行细化,并结合造成的社会影响等情况对澄清正名核实、研判、反馈等流程进行规范,确保澄清正名工作成为党员干部的“暖心工程”。今年以来,官渡区纪委监委已通过会议、当面、书面等形式,为4名党员、2个单位进行了澄清正名。
官渡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推动澄清正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推动澄清正名、诬告查处同向发力、同频发力,用‘暖心’举措让干部不‘寒心’,不断激发党员干部内生动力,让广大党员干部既在廉洁上‘管得住手脚’,又在工作上‘放得开手脚’。”
来源:昆明日报 清风春城
责编:高杉
编审:李雪
终审:周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