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6月27日讯(全媒体记者 赵瞳铱 通讯员 刘俊初)为全面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日前,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印发《湖南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
根据《方案》,湖南将分阶段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到2027年,全省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40%(长株潭地区整县建成比例达到60%、洞庭湖区整县建成比例达到50%);到2030年,全省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力争达到65%;到2035年,美丽乡村基本建成,农村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劣V类水体,成为绘就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的新时代“富春山居图”的标杆省份。
参照国家《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基本指标体系》,综合考虑湖南基础、特色及现状,《工作方案》设置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等15个评估指标,其中3个为我省特色指标(生态质量指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并围绕4大重点任务提出了坚持片区化、差异化、全域化推进整县建设美丽乡村等17项主要工作。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指导各地统筹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环境整治,积极探索各美其美的整县建设美丽乡村模式和路径,助力打造新时代"富春山居图"标杆省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