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市场监管局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桩
实施强制检定的通告
全盟各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单位:
为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要求,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非车载充电机),以下简称“电动汽车充电桩”自2023年1月1日起实行强制检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等规定,为扎实有序做好锡盟电动汽车充电桩实施强制检定工作,保障量值准确可靠,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制检定范围
锡盟范围内对于直接面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的贸易结算用电动汽车充电桩实施强制检定,家庭或单位内部等使用非面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的电动汽车充电桩不列入强制检定范围。
自2025年12月1日起,对新安装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实行运营前强制检定,对此前已安装运营的充电桩,各充电桩运营单位要立即申报强制检定备案,确保在用充电桩全部检定。在用电动汽车充电桩检定周期为3年。
二、强制检定机构
依托锡林郭勒盟检验检测中心,锡盟已建立了充电桩盟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该中心为全盟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凡属锡盟强制检定范围内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运营前均需由该中心免费进行强制检定。
三、强制检定工作实施
各充电桩运营单位应及时对所使用的电动汽车充电桩登记造册,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在“中国电子质量监督(e-CQS)公共服务门户”“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平台预约申请周期检定,锡林郭勒盟检验检测中心根据预约情况完成检定任务。
业务咨询及联系电话:
0479-8225519
网址:
https://psp.e-cqs.cn/
四、强制检定工作监管
全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安装使用前首次检定、周期检定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电动汽车充电桩未经强制检定合格擅自运营、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等计量违法行为,发现未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仍继续使用的单位,责令其停止使用,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确保本地贸易结算用电动汽车充电桩量值准确可靠,要及时处理因充电桩计量准确度纠纷引起的投诉举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秩序。
全盟各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单位要主动向社会作出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守法诚信经营,确保计量准确,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对在用充电桩的日常巡查、维护,按照计量法律法规要求,对所使用的强制检定范围内的电动汽车充电桩登记造册,并报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特此通告。
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4日









来源: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应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