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记者 张治中 通讯员 陈梦
为全面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南阳市桐柏县法院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增强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桐柏县法院环资审判法庭来到桐柏县城郊乡申铺村巡回审判一起非法狩猎案件,村组群众代表和乡镇工作人员旁听了案件审理。
2024年10月份前后,在桐柏县固县镇、黄岗镇,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朱某多次三人或者两人一起铺设电网狩猎野生动物。王某甲参与9次,猎捕野兔9只、狗獾1只;王某乙参与5次,猎捕野兔5只;朱某参与4次、猎捕野兔6只。庭审中,三名被告人叶某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认罪悔罪,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及对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造成的危害,并表示愿意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经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甲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王某乙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被告人朱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宣判后,三名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庭审后,法官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向旁听群众释明绿色生态环保理念,以“审理一案”,达到“教育一片”,让法治观念在群众心中生根发芽,让生态保护意识深入人心。

8月13日,桐柏县法院干警来到桐柏县黄岗镇核桃树村,通过法治宣讲、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实际案例告诉大家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后果,引导群众树立环保理念,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下一步,桐柏县法院将持续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发挥生态司法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为桐柏的绿色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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