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篮球场上尽情挥洒汗水,是不少人释放活力、享受快乐的方式。但运动的激情与风险并存,意外摔倒受伤的情况时有发生。当意外来临,责任究竟该如何界定?民法典中的 “自甘风险” 规则,就是解开这道责任谜题的关键钥匙。
规则解码:
“自甘风险” 如何定义?
“自甘风险”,顾名思义,指的是当一个人明知存在风险,却依然自愿踏入风险之中,那么当风险成真,就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损害后果。在自愿投身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时,如果因其他参与者的行为受到伤害,只要对方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受害者就不能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这一规则的诞生,精准划定了文体活动中各方的责任边界,既保障了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又为人们投身体育活动注入了一剂 “安心针” 。
真实较量:
球场碰撞引发的责任之争
近期,西安碑林法院民二庭审理的一起纠纷,就为 “自甘风险” 规则做了生动注解。2024 年 6 月 15 日,在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西门篮球场,王某与李某展开了一场篮球对决。激烈的对抗中,两人发生身体碰撞,王某应声倒地。随后,王某被紧急送往西安市第九医院,经诊断,其左侧多根肋骨骨折,伤情不容小觑。事后,王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药费、护具费等共计 2000 余元。
法院判决:
责任天平下的理性裁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篮球运动对抗激烈、体能消耗大,身体碰撞频繁,发生人身伤害的情况并不鲜见,具有社会普遍性。事发时,原告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篮球运动潜藏的风险有着清晰认知。他与李某自愿参与比赛,便意味着双方都接受并愿意承担运动带来的风险。而且,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李某存在伤害王某的主观故意。从王某提供的视频来看,李某的防守动作也未超出正常篮球运动的身体接触范畴,仅属于一般过失,并非重大过失。最终,法院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激情运动与理性认知的平衡之道
这场判决传递出一个重要信号:在篮球运动里,只要对方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因正常身体接触、冲撞导致的受伤,受伤者往往需要自行担责。这也给广大篮球爱好者提了个醒,在享受篮球带来的热血与快乐的同时,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其中的风险,做好自我保护,让运动的激情与理性的认知并肩同行。
作者:周瑞婷
编辑:许沥心
责编:马宁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