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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期零食“捡漏”应促监管“堵漏”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22 11:06:00    

  近年来,消费者越来越注重高性价比购物,因此,临期零食折扣店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不论是线上还是线下,选购临期零食都成为消费市场的新亮点。在为消费者带来“零食自由”的同时“,临期食品到底有无安全隐患”等话题也引发了广泛讨论。

  临期零食价格低廉、性价比高,是许多消费者选购的主要原因。然而,消费者在“捡漏”的同时,临期零食的安全隐患也不容忽视。一旦超过保质期或发生变质,其将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构成威胁。笔者认为,临期零食“捡漏”正流行,相关监管部门要“堵漏”,必须加强对临期零食的监管,及时下架过期、变质的商品,严禁售卖“三无”食品,以保障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如今,临期零食门店在线上线下遍地开花,除了专门的临期零食售卖门店,不少商超、便利店也会设置了专门的临期零食售卖区域。临期零食折扣区间一般为5—6折,大部分商品距离保质期仅有1—2个月。由于价格相对低廉,一些消费者专门“捡漏”购买临期零食,以降低生活成本。其消费群体跨度很大,除了节俭的中老年人外,随着消费观念的转变,不少年轻人也开始追求“价格打折而美味不打折”的消费体验,通过购买临期零食实现“零食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明确规定,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主体应当对其经营的食品加强日常检查,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应作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然而,现实生活中,一些商超、便利店虽然设置了专门的临期零食售卖区域,但却先提高商品价格后再打折,以此忽悠消费者,实则还是按照原价出售;有的商品已经过了保质期或发生变质,依然没有下架,甚至还以临期零食作为幌子,售卖一些“三无”食品,消费者很容易“踩坑”。显然,以上这些做法已经涉嫌违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针对临期零食的特殊性,监管必须跟上“堵漏”,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首先,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及平台应当履职尽责,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严禁商家售卖“三无”食品及通过“先提价再打折”欺骗消费者,敦促商家规范临期零食销售,发现到期商品立即停止销售、下架封存并依法处置,对违规违法商家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其次,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消费者知晓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在购买临期零食时注意查看标签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信息,确保在保质期内食用。如发现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应向有关部门举报;若不慎购买到过期或变质的食品,也要勇于依法维权,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消费者选购临期零食时,还应按需适量购买、理性消费,不要因为折扣和低价大量购买临期食品,以免因过期变质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购买后要妥善贮存,并在保质期内尽快食用,超过保质期或出现异味、口感异常时,切勿食用。总之,要多管齐下,堵住临期零食安全隐患的漏洞,让消费者实现节省与安全兼得。

  (丁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