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响应第54个世界环境日“美丽中国我先行”主题号召,6月5日,西安鄠邑法院开展了一系列“护绿”普法宣传活动。
全“绿”以赴 法治护航

活动伊始,草堂法庭庭长张云与煤场村村委会主任陈卫军在煤场村村委会共同为“生态环境保护法院联络站”揭牌。

揭牌仪式后,法庭干警与村委会主任及部分村民代表开展座谈会,围绕《环境保护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展开交流。针对煤场村在生态旅游开发、林地保护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干警们结合典型案例提出解决方案,并就如何平衡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提出建议,助力乡村绿色振兴。

座谈会结束后,干警还开展了“守护秦岭 清洁家园”捡拾垃圾行动。大家沿着村道、河道清理塑料瓶、包装袋等垃圾,以实际行动践行“美丽中国我先行”的环保理念,带动村民增强生态保护意识。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原本散落的垃圾被一一清理,恢复了秦岭应有的清新与美丽。

“亲身参与清除这些垃圾,才真切感受到守护这片净土的责任重大。垃圾不落地、秦岭更美丽。从自己做起爱护秦岭生态,我们作为秦岭的守护者,今后更要踊跃参与,让秦岭永葆生机!”参与活动的干警纷纷表示。
法治“小摊”,共护青山

鄠邑法院综合审判庭、司法警察大队干警前往甘亭街道人民路社区和余下街道惠南社区,通过设置法治“小摊”、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吸引众多居民驻足。

活动现场,干警们主动向过往居民普及《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典型案例,将法条转化成居民听得懂的“家常话”,让居民们明白保护环境的重要性。通过面对面普法,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从身边小事做起,树立绿色环保理念,共同维护良好生态环境,主动提倡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节约和保护资源,共同履行环保责任。

“哪些行为会破坏生态环境?”“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会面临什么法律后果?”面对群众提出的环保法律困惑,干警们逐一进行专业解答,并以贴近生活的场景举例,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环保法治观念。一位驻足的大爷感叹:“以前觉得捕鱼、砍几棵树没多大事儿,听了法官的讲解才知道这些行为危害这么大,以后坚决不做了!”

“原来保护环境不仅是口号,更是法律规定的责任!我今后要努力做到节约资源、绿色出行、绿色生活,做保护环境的实践者!”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34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40余人次。
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今后,鄠邑法院将持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拓展法治宣传的深度与广度,用法治之力守护绿水青山,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
作者:董含含、段建民
编辑:侯宜均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